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深化教育领域忽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以群众的担忧、忧虑、担忧为重点,以围绕群众发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为重点。
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
现将专项整治受理
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见图)
来源|管亥新闻/包青全媒体记者赵黎
【权威发布】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会严肃处理
带付费补习班的违规收入
全额还给父母
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
参加付费辅导班
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教学行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近日,大连市教育局下发 《关于大连市2021年寒假期间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 .
整治重点
1 .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下同)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辅导班;
5.中小学及在职中小学教师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学习;
6.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集中整治阶段
2021年1月11日-2月28日
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各学校要通过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人员的检查。对核实的违法补救行为,按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调查结果。
各区市县先导区举报电话
各区、市、县教育局,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坚决打击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和无证无照的黑补课机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大连市教育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和电话,对中小学教师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习督导小组,寒假期间在不同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处理办法
对查实的问题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等规定严肃处理。以及各区、市、县教育局、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挂靠学校应及时形成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非法补习班处理专项办公室。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参与有偿补课的,某在职中小学教师,按《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某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教师。
,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应按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处理。
,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也受到了纪律处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曝光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辅导班典型案例。
在区、市、县教育局和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有偿补课的违法所得在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一年内查实有三名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校负责人、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l严重问责
2.各地区是否有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组织的非法补习班。
3.是否有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各级教师科研人员参加非法补课。
4.各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等违规办学行为。
5.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各地区有偿辅导班。
数据:大连市教育局
正文:左颖
编辑:褚韩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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